如何快速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办理量最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前已有超过10000家持证用户。为帮助相关单位高效办理该许可证,以下从业务范围、申请主体、材料准备、有效期及变更注销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哪些业务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34号令),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具体涵盖的业务包括:制作或发行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纪录片、广播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短视频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
哪些单位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申请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主体为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工作场所;
4.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可申请的单位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法人
不可申请的单位类型:
- 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 分公司、合伙企业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准备哪些材料?
材料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需提供专业人员资质证书,包括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或职称证。
材料二:申报公司章程
- 须有工商部门盖章,并在本企业股东名单、持股比例处加盖公司公章;
- 若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需逐级追溯至自然人(提交每一层企业股东的章程;如遇三级股东仍包含企业法人机构,由三级股东出具无外资承诺书)。
材料三:股东身份证明
-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延期手续
- 有效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
- 延期办理:自2019年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统一开展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持证单位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将至时,密切关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的通知公告栏目,及时了解统一换证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许可证变更所需材料
当持证单位的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情况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提交以下材料:
1. 变更申请表;
2. 许可证原件;
3. 若涉及注册资金变更或股权变更,须提供公司章程或修正案(须有工商部门盖章,并在股东名单、持股比例材料处加盖公司公章)。如新增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需逐级追溯至自然人(提供新增股东公司章程,在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处加盖新增公司公章;三级股东以后的股权由三级股东出具无外资承诺书);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 若为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须提交新法人简历。
许可证注销办理说明
在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 营业执照需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范围;
- 需提供3名广电相关专业人员的材料,若企业自身无符合要求的人员,可选择挂靠,费用大概在1000-2000元不等(不同地区对人员的要求存在差异);
- 证书代理费用大概在2000-3000元不等。
如果有想要了解更多资讯信息的朋友们,可以拨打我们的全国免费咨询电话,我们将有专业的顾问团队一对一为您答疑解惑。
互联网资质办理服务,服务热线:400-966-0228
下一篇:已经没有了